实施信用经济建设战略 强化信用基础制度支撑
近日,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以“宏图新启·‘信’筑未来——学习贯彻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与‘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邀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领域六位专家学者围绕两会精神与“十五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开深入研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原二级巡视员、原省信用办副主任程友华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以下是程友华的发言:
我主要想就落实建设信用经济战略部署,强化信用基础制度支撑功能,谈一些粗浅的思考和建议。
回顾过去十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从“探索推进”到“全面铺开”的跨越式发展。今天,我们面向“十五五”时期,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来审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方面,信用建设已经提升到信用经济建设的战略高度;另一方面,信用制度已经被赋予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制度的历史使命。
一、“十五五”规划从战略上定位了建设信用经济
“十五五”规划纲要使得信用经济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对此,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把握:
第一,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维度看,需要强化信用制度作为高标准市场经济的基础支撑。“十五五”规划将信用经济与法治经济相提并论。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号——法治解决的是“底线”问题,信用解决的则是“品质”问题。两者共同构成了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双柱”。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信用是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机制。
第二,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维度看,需要强化信用制度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现代化建设的杠杆效应。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与融入“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从规划内容看,信用不仅出现在市场体系建设部分,更延伸到制造业融资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政府预算管理、出口信用保险、环境信用监管等多个领域。这种“全领域嵌入”的布局,充分彰显了信用作为基础制度的重要支撑功能。
第三,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维度看,需要强化信用体系作为国家基础治理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就十分重视诚信建设,总结提出“晋江经验”时将“始终坚持以诚信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为其中的核心理念之一,彰显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前瞻洞察。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这一前瞻洞察正式转化为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这体现信用提升到了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同等重要的基础制度层面。
二、信用经济建设战略对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导向
“十五五”规划对信用经济的战略部署,将引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方向。我认为,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四个深刻转变:
一是推动信用建设从“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社会共建”转型。这意味着“十五五”期间,信用服务机构、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将在信用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将加速融合。
二是推动信用功能从“惩戒约束”向“激励赋能”拓展。过去一个时期,信用建设更多聚焦于“失信惩戒”。面向“十五五”,守信激励的制度创新将成为重点。《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这种从“约束”到“赋能”的转变,将真正释放“信用红利”。
三是推动信用治理从“单一场景”向“系统集成”升级。“十五五”时期信用建设,将更加注重跨区域互认、跨领域协同、跨层级联动,真正实现“信用一张网”的系统集成效应。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也是信用基础制度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
四是推动信用建设从“信息应用”向“制度建构”转变。过去一个时期,信用建设更多聚焦于具体场景的惩戒应用。面向“十五五”,信用制度被确立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意味着信用建设必须从应用导向,转向系统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制度建构。
三、开拓“十五五”信用基础制度高质量发展之路
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强化信用基础制度支撑功能,关键在于我们在更高站位上谋划信用经济和信用体系建设,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结合研讨主题,我提六点建议:
第一,从战略层面展开信用经济建设的研究与推进。深入研究、统筹规划、科学实施信用经济建设战略,是新时代摆在全国信用建设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信用经济建设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仅靠部门单兵突进难以形成合力。建议在国家层面,以更高站位强化顶层统筹。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试点、重大平台建设。
第二,以规范化筑牢信用制度根基。信用制度的生命在于规则统一、标准明确。要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标准规则,对失信惩戒措施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行清单化统一管理。同时,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第三,以市场化机制激活信用服务动能。信用经济本质上是通过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要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创新信用评价、信用评级、信用报告、信用管理等业务模式。推动“信易贷”规模持续扩大。
第四,以一体化为抓手打通信用数据壁垒。数据是信用的血液,以更大力度强化数据融合,推动建立“全国一体化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枢纽”功能,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深度融合。同时,要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
第五,以精准化提升信用治理效能。信用治理的生命力在于精准。要依托数字技术,以更精准的数据、更精准的评价、更精准的措施,为各类主体提供精准的信用画像。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融资、监管、公共服务等场景的精准应用,真正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六,以场景化应用释放“信用+”的赋能效应。信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建议国家围绕重大战略,系统谋划“信用+”应用场景矩阵。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推动区域信用一体化,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信用监管协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探索“信用+基层治理”模式,将信用嵌入农村金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推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与绿色金融联动,让“碳信用”转化为“真金白银”。
这样,我们就能够走出一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路,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信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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