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法为根基和统领 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出台,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能源市场体系的建设目标、要求和任务,提出了“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能源革命是主角,电力转型是关键,而实现电力转型,推进低碳绿色发展的主要途径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源法强调要“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这充分说明了市场信用体系作为保障和支点是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力行业如何通过贯彻能源法,为建设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夯实法治根基,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笔者认为可以从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标准建设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贯彻能源法,应有效衔接和落实国家与电力行业相关政策
能源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六十六条分别在全国统一能源(电力)市场建设、市场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形成、可再生能源利用与绿色低碳发展、市场规则、交易组织和市场管理、合规运营与监管、技术标准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与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奠定了能源工作的法律基础,对能源发展具有关键的推动和指引作用。
贯彻落实能源法,建设完善的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就是要以能源法为根基和统领,有效衔接和落实国家与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即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和国家能源局相关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为依据,结合刚刚发布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提出的实施路径,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程中,全面系统推进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同步建设与完善。当然要特别注意的是,信用体系的建设实践过程应充分体现政府主导、行业机构、市场经营主体等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形成多方协同共建共治的局面。
二、贯彻能源法,应全面系统协同推进统一电力市场及其信用体系建设
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应该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全面统筹协调、系统同步推进。也就是要在抓紧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同时,抓好相应的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是要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目标与进程是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3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综合国家的总体安排和我国目前电力市场现状、特别是现货市场的进展情况来看,下一阶段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特别是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架构和功能完备、品种齐全的市场体系;建立适应绿色低碳转型、安全充裕、灵活互动的市场机制;完善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营机制;打造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等方面,都需要统筹协调诸多层面、衔接多个环节、开展大量工作。
其次是要协同推进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既是电力市场的关键基础环节,也是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更是当前及下阶段的一项紧迫任务。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一是建立经营主体自律机制与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电力市场信用制度规范和评价体系,三是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五是实现市场信用相关信息共享,六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七是推动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八是注重保护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九是深化信用应用和拓展信用服务,十是筑牢电力市场信用文化根基。
三、贯彻能源法,应抓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
标准化工作是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的基础。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市场信用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作,其基础性工作就是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为全面推动这方面工作,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20年1月经国家能源局批准成立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在涉电力信用标准化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23年,已完成了18项标准(包括5项行标和13项团标)的制修订与发布工作。2024年又完成了《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导则》等3项行标和《电力企业信用风险防控规范》等2项团标的编制,已报批待公布。
信用标委会还于2024年中启动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框架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提出了编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的建议稿。其主要内容包括:“电力市场信用基本术语,基础数据规范,评价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技术支持系统,信用风险管理”七个系列15方面44项标准。这项工作实施将对贯彻落实能源法、完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球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背景下,能源法为我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与规范运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完善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为构建完善的市场机制、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稳定合规的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曾伟民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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